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期间,扶绥县某幼儿园园长陆某将个人名下核载6人的小型普通客车交给黄某从事幼儿园校车业务。黄某驾驶该车辆每日接送幼儿园学生,每次搭载8至19名不等的学生及1名维护秩序的教师,并收取费用。2024年10月28日,该园园长陆某及驾驶员黄某被扶绥县人民法院以
公安交警提示: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犹如行走的“定时炸弹”,一旦酿成事故,后悔也来不及了。请各位学生家长及广大群众引起格外的重视,不要让孩子搭乘超员、报废等车辆,避免发生意外时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后悔莫及。交警部门持续加强对载客汽车超员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
近期,扶绥公安交警逐渐完备路面巡查和视频监控倒查机制,坚持对“飙车炫技”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交警部门在查处行动中发现,“飙车炫技”的队伍里,不乏未成年人、在校生的身影。交警部门对相关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处置,同时将查获的涉及在校生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报至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督促相关学校落实安全教育和监管措施。
公安交警提示:“飙车炫技”上路隐患大。请各位同学引以为戒,严禁违规驾驶电动车、改装车,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希望学生家长及监护人要履行好监护义务,避免此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在自已孩子身上。
近年来,三轮车因其廉价、方便和简单易操作的特点,成为不少家长特别是老年人接送孩子上下学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三轮车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性能普遍较差,违规载人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加上多是老年人驾驶,若发生紧急状况,车辆难以控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三轮车违规载人已成为危害学生上下学安全及群众日常出行安全的重要因素。
公安交警提示:三轮车违法载人危害大,请各位学生家长及广大群众不可以使用三轮人违规载人,避免发生意外时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后悔莫及。交警部门对三轮车违法载人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加强打击整治力度。
2、横过马路时,要先观察后走人行横道快步通行,不要在道路中间逗留或中途折返。附近没人行横道时,一定要注意仔细观察,确保安全再通过,不要随意横穿马路或翻越隔离护栏。
4、走路时要注意仔细观察周围情况,不要边走边看书、玩手机,更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
1、学生骑自行车须年满12周岁,骑电瓶车须年满16周岁,并需佩戴安全头盔。
2、骑行时不得带人、不得追逐竞驶、不得单手骑行、不得双手脱把骑行、不得逆向骑行、不得在机动车道骑行,不得竞速行驶。
3、上车后要扶稳、坐好,不要嬉戏打闹,不要站在车门口禁止站立的地方,以免开关车门时夹伤或掉下车。
5、下车时,要注意来往的自行车、电动车等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下车。下车后,不得在公交车前绕行。
1、在校车指定的地方等车,不要站在车道(机动车车道、非机动车道)上等车,等车时要依次排队,不要和小伙伴追逐打闹。
2、上车时不要拥挤,上车后要坐稳并系好安全带,不要在车上打闹、随意走动。
1、家长要让未满12周岁的孩子坐车辆后排,在自身系好安全带的同时,督促和指导孩子系好安全带。
4、骑电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遇十字路口需要拐弯时,尽量走直角,不要在十字路口中间拐弯。
6、接送学生车辆不得超员,大绿牌/小绿牌/小蓝牌电瓶车只可搭载1名12岁以下儿童(搭载6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座椅),大蓝牌轻便摩托车不可载人,黄牌摩托车可搭载1名12岁以上的人。